关于公布2024年市场化并网项目名单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各有关开发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 2024年市场化并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能源新能〔2024]27号),现将2024年市场化并网项目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市场化并网项目须落实土地(海域)利用条件,明确不占用耕地生态保护红线和林地,不涉及文物和军事设施,取得允许使用土地(海域)支持性文件;与电网企业协商落实电网接入条件,确定并网接入时序,自主配置储能设施。经开发企业申报、市县能源主管部门审核、电网接入论证、征求有关方面意见、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纳入我省2024年市场化并网名单的项目共118个、装机容量1051.2万千瓦,具体名单附后。
二、做好服务保障
各市能源主管部门要指导开发企业进一步落实建设条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协调有关部门,强化用地、用海等要素保障,为项目建设创造良好条件。明确市、县、企业三级责任人,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具备条件的项目“能开早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要不断优化电网接入方案批复、接网工程建设、并网验收等工作流程,推动接网工程与项目本体同步开展工作,按照“能并早并”原则,对具备并网条件的项目,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争取项目提前并网。
三、加强建设管理
各开发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项目建设安全管理,依法合规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配套储能同步建成投运。要坚决杜绝“圈而不建”和建设期违规变更投资主体等投机行为。对于未能按期并网的项目及容量,将从市场化并网项目名单中移出,并对所在市和所属企业进行考核。项目建成投产后,要及时登录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平台(https://djfj.renewable.org.cn)完成建档立卡工作,积极申领核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不断提高“绿证”使用规模。
四、强化实施评估
按照《山东省重点能源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将2024年市场化并网项目纳入定期调度管理,落实“绿牌激励、黄牌提醒、红牌警示”工作机制。根据亮牌情况,对项目投资主体或所在市能源主管部门进行通报表扬、预警提示或相应惩戒。亮牌数量及比例,将作为各市和有关企业后续同领域项目规划布局和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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