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技术
1、国家能源局:10月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4.3%
11月2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10月份全社会用电量等数据。
10月份,全社会用电量774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3%。从分产业用电看,第一产业用电量10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1%;第二产业用电量533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7%;第三产业用电量136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4%;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93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1%。
1~10月,全社会用电量累计8183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6%,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为78027亿千瓦时。从分产业用电看,第一产业用电量114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7%;第二产业用电量5272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6%;第三产业用电量1531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0%;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265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3%。
2、陕西山阳抽水蓄能电站正式开工
11月19日,由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陕西山阳抽水蓄能电站正式开工。该项目位于山阳县色河铺镇、板岩镇境内,是国家《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十四五”重点建设项目。
陕西山阳抽水蓄能电站总装机容量120万千瓦,安装4台单机容量30万千瓦单级混流式水泵水轮机组,满发利用小时数5小时,设计年发电量15.11亿千瓦时。项目总投资93.47亿元,计划2029年首台机组投产发电,2030年全部机组投产发电。
枢纽建筑物主要由上水库、下水库、下水库右岸泄洪洞、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和地面开关站等建筑物组成。电站建成后,将承担陕西电网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及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
新能源
1、内蒙古首次V2G车网互动试验成功
11月12日,随着电动汽车放电模式的开启,内蒙古电力集团首次V2G车网互动试验在呼和浩特市特来电光储充放智能微电网充电站正式启动。成为自治区首次V2G车网互动、光储充放微电网与虚拟电厂结合的负荷侧调峰示范案例。
本次试验的核心技术在于V2G车网互动技术,该技术使电动汽车不仅是交通工具,更成为移动的储能单元,具备向电网送电的能力。电动车主可以在电价低谷时段充电,高峰时段放电,向电网“售电”获取收益;同时还能帮助电网削峰填谷,助力新能源消纳,实现“双赢”和能源高效利用。
试验中,充电站的智能微网系统将光伏、储能电池和电动汽车的电力聚合,反向输送至电网。测试期间,最大放电功率29.3千瓦,单车最大放电功率5.061千瓦,累计向电网输送电能量16千瓦时。
2、华北电网首台飞轮储能调频智控系统正式投运
日前,华北电网首台飞轮储能调频智控系统在河北廊坊三河电厂2号机组上通过为期三个月的考核运行,达到预期目标,正式投入运行,标志着该系统研发单位华北电科院在飞轮储能辅助火电机组调频控制领域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该系统可实现飞轮储能耦合火电机组调频的多约束、多目标优化工作,飞轮调用正确动作率由常规控制的60%提升到95%以上,大大提高了飞轮调频效率,解决了飞轮与火电调频步调不一致的难题。
3、1000兆瓦“光热+光伏”项目首批并网发电
11月11日,中国能建浙江火电投资建设、浙江院参与设计的新疆吐鲁番1吉瓦“光热+光伏”一体化项目,首批300兆瓦光伏并网成功。
该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鄯善县七克台镇,占地面积约30平方公里,总装机容量1吉瓦,其中光伏装机容量900兆瓦(交流侧),光热装机容量100兆瓦,储热时长为12小时。
该项目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2年第二批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也是国家“十四五”规划西北区域新能源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建成后,光伏电站年均发电量约18亿千瓦时,光热电站年均发电量约1.7亿千瓦时。
电力市场
11月19日,云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优化调整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适当调整峰谷时段划分。峰平谷时段各8小时:高峰时段7:00—9:00、18:00—24:00;平时段0:00—2:00、6:00—7:00、9:00—12:00、16:00—18:00;低谷时段2:00—6:00、12:00—16:00。
后续视电力供需状况、系统调节能力和经济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适时调整。自2024年12月1日起,暂缓执行尖峰电价。
2、云南电力市场交易信用管理实施细则(V2.0版)征求意见稿
获悉,云南能监办发布关于征求云南省内电力市场五个实施细则意见建议的通知,包含《云南电力市场现货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V2.0版)》、《云南电力市场结算实施细则(V2.0版)》、《云南电力市场交易信用管理实施细则(V2.0版)》、《云南电力市场售电公司履约保函(保险)管理实施细则(V2.0版)》和《云南电力零售市场实施细则(V2.0版)》5个文件。
其中云南电力市场交易信用管理实施细则(V2.0版)征求意见稿提出:参与评级的售电公司、批发用户、发电企业需在半年度评价周期内参与交易时间不少于6个月。若经营主体半年度评价周期内参与交易不足6个月,不参与该半年度评分评级。
获悉,云南能监办发布关于征求云南省内电力市场五个实施细则意见建议的通知,包含《云南电力市场现货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V2.0版)》、《云南电力市场结算实施细则(V2.0版)》、《云南电力市场交易信用管理实施细则(V2.0版)》、《云南电力市场售电公司履约保函(保险)管理实施细则(V2.0版)》和《云南电力零售市场实施细则(V2.0版)》5个文件。
其中云南电力市场结算实施细则(V2.0版)(征求意见稿)提出:云南电力批发市场原则上采用“日清月结”的结算模式,电费计算周期为日,以小时为基本计算时段,出具日清分临时结算结果,以月度为周期出具结算依据,开展电费结算,根据需要开展退补清算。
4、云南电力市场现货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V2.0版)征求意见稿
获悉,云南能监办发布关于征求云南省内电力市场五个实施细则意见建议的通知,包含《云南电力市场现货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V2.0版)》、《云南电力市场结算实施细则(V2.0版)》、《云南电力市场交易信用管理实施细则(V2.0版)》、《云南电力市场售电公司履约保函(保险)管理实施细则(V2.0版)》和《云南电力零售市场实施细则(V2.0版)》5个文件。
其中云南电力市场现货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V2.0版)征求意见稿提出:原则上,参与省内中长期市场交易的市场主体均应参与现货市场交易,参与方式可分为报量报价参与现货市场、报量不报价参与现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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