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3号配电技术与电力市场资讯简报

配电技术

2024年11月13号配电技术与电力市场资讯简报

1、全国最大“零碳”变电站投运

11月11日,位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岛片区港湾路北侧的全国最大规模110千伏“零碳”智慧变电站——由国网武汉供电公司既济集团武汉华源电力设计院EPC总承包的武汉庆云110千伏“零碳”变电站成功投运。

该站采用天然酯变压器、洁净空气GIS等环保电气设备,系统集成屋顶光伏、智能巡视机器人、数字孪生系统、综合能效管理系统、科学岛新型电力系统科技展厅等功能于一体,实现零碳运行,基于节能降碳新技术建设思路打造的全国“零碳”示范变电站。

2、昆明坚强局部电网黑启动带负荷试验完成

近期,云南能源监管办积极推动云南电网公司科学谋划、精心组织,与有关电厂、用户和技术机构紧密协作,顺利完成昆明坚强局部电网本地保障电源“黑启动”带负荷实战演练。试验充分验证了该电厂机组作为昆明坚强局部电网本地保障电源“黑启动”带负荷的可行性,提高了极端情况下电网快速复电能力。

本次“黑启动”实战演练为云南电网近15年来首次实际带负荷试验,试验以昆明区域某电厂为“黑启动”电源,沿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变电站至变10千伏馈线组成局部微型电网,并带负荷稳定独立运行42分钟,演练取得圆满成功。

新能源

2024年11月13号配电技术与电力市场资讯简报

1、世界第二大太阳能发电厂在中国投产

获悉,中国国家能源集团已为3吉瓦的蒙西兰海太阳能发电厂通电,这是中国最大、世界第二大的单体太阳能发电项目。该项目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是中国“西电东送”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预计每年发电 5.7 TWh,可为大约 200 万户家庭供电。

CHN Energy 经过14个月的建设,将该设施接入电网。该项目耗资16亿美元,占地70 平方公里,拥有590多万块太阳能电池板。它还包括两个500 kV集电站、八个220 kV变电站和输电线,通过一条800 kV超高压线路将电力向东输送到沿海地区。

该项目还采用了用于预装配的机械臂,将效率提高了 25%。无人机对接站和智能清洁机器人通过自动检查和面板清洁来帮助维持工厂的性能。目前全球最大的运营光伏电站是位于中国新疆乌鲁木齐的3.5吉瓦米东光伏电站。

2、山西10MW/6min超级电容+10MW/10MWh磷酸铁锂电池混合储能电站投运

近日,宝光股份所属宝光智中参与建设的华能左权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火电储能联合调频项目正式投运。该项目为10 MW/6 min超级电容+10 MW/10MWh磷酸铁锂电池的混合储能电站,是山西省调频项目中第一个超级电容和锂电池混合项目,其成功投运为山西调频项目类型提供了新的思路。

项目实施期间,完成能量管理系统(EMS)的安装调试,包括一次调频系统动态阶跃试验、自动发电控制(AGC)大幅度变负荷、AGC小幅度变负荷和8小时连续调频试验,最大限度地发挥储能系统速度及精度优势,极大提升基于区域控制误差(ACE)调频的Kp值,目前项目最高Kp值达到6.3,已成为山西储能调频性能的新高度。

3、全国首个“光储超充+车网互动+虚拟电厂+电力魔方+电鸿”示范站运营

11月7日,南方电网深圳供电局旗舰超充站——深圳莲花山超充站正式开放运营,这也是全国首个“光储超充+车网互动+虚拟电厂+电力魔方+电鸿”多元综合示范站。该站超前设置了单桩最大充放电功率达600千瓦的超充桩,放电速度较普通桩提升10~20倍,为全国最快;充电速度最快可达每分钟10千瓦时,比普通超充站提升25%以上。

据了解,莲花山超充站试运行1个月来,日均服务近600车次,日均充电量超2万千瓦时,较去年同期增长142%,侧面反映了该站改造升级后运行良好,具备开展大规模车网互动应用的潜力。

电力市场

2024年11月13号配电技术与电力市场资讯简报

1、安徽:扩大分布式光伏参与2024绿色电力交易试点

11月8日,安徽电力交易中心转发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征求《关于扩大分布式光伏参与2024年绿色电力交易试点的通知》意见的函。其中提到,在长丰下塘工业园平价分布式光伏参与绿电交易基础上,要进一步扩大分布式光伏参与绿电交易。

一、省内全额上网或“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的平价分布式光伏企业,可自愿参与2024年绿电交易。二、请省电力交易中心做好扩大分布式光伏参与2024年绿电交易的宣传培训、市场准入、交易组织、结算考核等工作。

2、重庆市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修订稿):双边协商交易原则上不进行限价

获悉,华中能源监管局发布关于《重庆市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到,市场成员包括各类发电企业、电网企业、配售电企业、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电力用户、储能企业等。

对于已经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合同期满未签订新的市场合同(批发或零售)、也未办理正常退市手续的电力用户,自无合同之月起,前3个月其实际用电量暂采取全电量按市场规则进行偏差结算处理;3个月后仍未签订市场合同的,视同无正当理由改为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用户。

3、广西拟动态调整峰谷分时电价机制:居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峰谷分时电价暂不设置尖峰时段

获悉,广西发改委发布关于对《关于动态调整峰谷分时电价机制的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峰平谷比价保持不变,为1.5:1:0.5,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价(包括容量电价、需量电价)、系统运行费用、力调电费、为保障居民和农业用电价格稳定产生的新增损益(含偏差电费)等损益类费用不参与浮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尖峰电价执行时间和时段不变,为每年7月、8月、9月、12月四个整月,7月、8月、9月的尖峰时段为21:00—23:00,12月的尖峰时段为18:00—20:00。结合我区电力运行情况,继续暂停执行尖峰电价,恢复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4、湖北继续做好居民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分时电价工作

11月12日,湖北省发改委发布《省发改委关于继续做好居民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分时电价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为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有效引导充电负荷转移,降低用户充电成本,湖北省自2023年12月1日起对居民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实行分时电价机制。

为保持政策稳定性,居民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分时电价执行范围、时段划分及电价标准、执行方式等按照《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居民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分时电价工作的通知》(鄂发改价管〔2023)320号)规定继续实施,即: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等范围内的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产权主体,可自愿选择执行分时电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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