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技术
1、河北廊坊固安50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投运
10月13日,随着本期新扩建主变冲击送电完成,由国网冀北工程管理公司建设管理的标志着廊坊固安50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顺利投运。
廊坊固安500千伏变电站主变终期规模4*1200兆伏安,本期扩建2*1200兆伏安主变压器变(1号、2号主变)。每组主变低压侧装设3组60兆乏电容器。新安装500千伏断路器5台,形成一个完整串和一个不完整串。为提高电网运行可靠性,将定固一线由北起第6串通过GIL管廊调整至第4串,与本期2号主变配串。
2、国内首个“大9H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项目全面建成投产
10月16日,由中国能建西南院勘察设计、广东火电承建的国内首个“大9H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项目——东莞宁洲厂址替代电源项目3号机组顺利通过168小时试运行,至此,东莞宁洲厂址替代电源项目全面建成投产。
该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南栅工业六区,建设规模为3套9H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主机采用9HA.02型燃气轮机组成的三套“一拖一”单轴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3×840兆瓦),同步建设烟气脱硝装置。项目1号机组5月20日投运;2号机组已于7月17日投运。
项目采用目前国内出力最大、效率最高、技术最先进的燃机机型——9HA.02改进型H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代表当前燃机技术发展的前沿水平。机组的出力最高已经可达840兆瓦,纯凝发电效率63.89%。
3、罗源霍口水库工程三台机组成功并网发电
近日,罗源霍口水库配套的三台发电机组相继并网发电。霍口水库工程是国家172项重大节水供水工程之一,是敖江流域梯级开发项目中的龙头水库和骨干工程,也是福建省“十二五”以来建成最大的水库工程,具有供水、防洪、发电、生态等综合效益。
水库总库容2.97亿立方米,设计年供水量1.7亿立方,将进一步完善福州中心城区及罗源、连江、马尾等闽江北岸城市群“双水源”供水保障体系,同时将下游连江县城区的防洪标准由20年一遇提高到30年一遇。
霍口水库配套电站由3台混流式发电机组组成,总装机容量60兆瓦,设计年发电量1.6亿千瓦时,可根据需要参与省内电网调峰,同时可对下游各梯级电站发挥发电补偿效应,连江山仔水利枢纽工程年新增发电量1629万千瓦时,助推绿色福建建设。
新能源
1、山东公示7个财政补贴并网海上风电项目
10月14日,山东省能源局公布烟台、威海两市上报的7个财政补贴海上风电项目。这些项目在2022年至2023年建成并网,补贴规模总计241.3万千瓦。
根据公示,这些海上风电项目将按照建成并网的时间,享受不同标准的财政补贴。具体来说,2022年、2023年、2024年建成并网的项目,将分别按照每千瓦800元、500元、3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2、国内在建最大构网型(独立)混合储能项目刷新“进度条”
10月15日,中国水电四局承建的新华乌什50万千瓦/200万千瓦时构网型储能项目220千伏升压汇集站并网带电成功,为推动磷酸铁锂储能站并网投产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乌什县阿合雅光伏产业园区,总装机容量为50万千瓦/200万千瓦时,储能时长达4小时,全站充电一次储存电量200万千瓦时,可满足约30万户家庭一天的用电需求。
作为全国规模最大的构网型(独立)混合储能项目、目前国内在建单体最大的构网型独立储能项目、目前国内最大的全钒液流、磷酸铁锂混合型储能项目,建成后可显著降低全疆新能源弃电率,有效保障新疆电网的稳定与安全,助力国家能源结构转型升级和“双碳”目标的实现。
3、青豫直流二期光伏项目全容量并网
近日,湖北工程公司承建的国能青豫直流二期300兆瓦光伏施工总承包项目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该项目将为我国西北地区绿色能源对外输送提供典型示范。
该项目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塔拉滩,是世界上首条专为清洁能源外送而建设的特高压通道——青豫直流外送工程配套的重要电源项目。通道最大输送功率800万千瓦,途经青海、甘肃、陕西、河南4省。
项目投运后,预计每年可贡献清洁电能637.37万千瓦时,节约标煤19.4万吨,等效减排二氧化碳约53万吨、二氧化氮约114.08吨。
4、新疆哈密三塘湖100万千瓦风电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
10月15日,中国电建集团贵州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华润三塘湖100万千瓦风电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项目位于新疆哈密市巴里坤县三塘湖镇西北约50千米处,占地20平方公里,安装6.5兆瓦风机154台,新建220千伏升压站一座,配套储能容量250兆瓦。
华润三塘湖100万千瓦风电项目核准装机容量100万千瓦,按照设计年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3074计算,每年可向电网输送30.74亿度绿色电力。贵州工程公司负责项目主体Ⅱ标段(南区风场455兆瓦(70台)、35千伏集电线路Ⅱ标段137公里集电线路、118公里场内道路的所有土建、安装及调试等。
电力市场
1、浙江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 绿色电力交易专章(征求意见稿):分布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可通过聚合方式参与绿电交易
获悉,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等7份细则意见的通知,其中《浙江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 绿色电力交易专章(征求意见稿)》适用于浙江绿色电力交易的运营管理。
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自主参与绿电交易,分布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可以通过分布式新能源聚合商聚合方式参与绿电交易。同一分布式新能源发电企业的场站(发电户号)仅可与一家分布式新能源聚合商建立代理服务关系,原则上聚合起始月份不早于次月,终止月份不晚于起始月份当年12月,按自然月生效。
2、浙江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按年度交易、月度交易、月内交易顺序依次开展
获悉,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等7份细则意见的通知,其中《浙江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适用于浙江电力中长期市场的运营管理。
中长期交易方式主要包括双边协商交易和集中交易两种,其中集中交易包括集中竞价、挂牌和滚动撮合三种形式。经营主体在同一交易场次,对于相同的交易标的,不可同时进行买入和卖出交易。
发电企业原则上以机组为交易单元参与中长期交易,新能源发电企业以场站为交易单元参与中长期交易,一个场站以同一个物理并网点划分;批发用户以户号为交易单元参与交易;售电公司以法人单位为交易单元参与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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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7号配电技术与电力市场资讯简报 (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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