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技术
1、高海拔首次3000千瓦中压电源车顺利并网应用
5月20日,在西宁市10千伏堡十路20-3号杆作业现场,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顺利开展3000千瓦中压电源车现场并网作业。这是青海省内首次、也是全国高海拔地区首次应用,标志着国内功率最大的中压电源车正式落户青海,助力青海配电网不停电作业迈上新台阶。
据了解,中压电源车以3000千瓦燃气轮机为主动力,采用涡浆类航空发动机,具有输出功率大、排放清洁等优点,整车具有独立发电、并网发电、不间断负载转移等三种工作模式,可满足应急保障、民生保障、不间断供电等需求。
作为高原首台一体化3000千瓦中压电源车,该车在海拔4500米能够连续输出功率达满载功率的80%,普通电源车只能达到63%,高原性能优越,发电品质高、响应速度快,能在关键时刻迅速介入配电网,确保在配网检修、迁改或其它突发状况下的电力不间断供应。
2、河北首座配备新一代二次系统变电站在邯郸投运
5月21日,位于临漳县邺都工业园区的110千伏邺都变电站带电成功,标志着河北省首座配备新一代二次系统的变电站正式投运,变电站二次系统软硬件实现全国产化。
新一代变电站二次系统是国家电网公司“十四五”规划重点研发项目。临漳邺都110千伏升压工程(变电部分)是全国首批35座变电站试点建设项目之一。该项目一期工程建设的110千伏邺都变电站,共投用2台50兆伏安主变压器、4组电容器和2台配电站用电源变压器,可覆盖邺都工业园区90余家企业和周边5100余户居民用电需求。
3、内蒙古包风2工程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全线竣工
5月16日,包头市山北地区500千伏新能源输电通道——包风2(包头后山风电汇集二期)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全线竣工,通过213千米的输电线路与500千伏英华变电站成功相连,架起纵贯包头南北的新能源输送通道,将为包头市打造更高能级的“世界绿色硅都”提供源源不断的“绿电”供应。
包风2工程投运后,可将内蒙古华电包头达茂旗火电机组灵活性改造,促进新能源消纳示范项目装机规模76万千瓦的“绿电”直送英华500千伏变电站,届时,随着内蒙古华电包头达茂旗火电机组灵活性改造项目并网发电,包头地区新能源装机容量预计突破860万千瓦,新能源装机占比将达到43.2%,进一步加快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新能源
1、我国首个分布式光伏资源开发配置平台落地江苏
获悉,我国首个分布式光伏资源开发配置平台在江苏建成,可实现江苏全境约10万平方公里范围内屋顶分布式光伏资源的精准定位、评估与优化配置,将全面提升分布式光伏装机和使用效率,更好服务“双碳”目标实现。
据悉,这套由国网江苏电力自主研发的分布式光伏资源开发配置平台,创新采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分析技术,精准识别并评估江苏全省现有建筑屋顶规模,分类筛选并测算出全省屋顶分布式光伏总装机预计超1.8亿千瓦。同时,平台还能对各细分区域分布式光伏的开发时序做出预测与分析。
2、京能国际最大共享储能电站成功并网
5月20日,京能国际山东威海荣成市成山200MW/400MWh共享储能项目成功并网。本项目是京能国际在华东地区建设的首个共享储能电站,也是胶东地区首个单体装机规模最大的电化学储能项目。
项目采用“共享租赁+电力现货交易+容量补偿”运营模式,依托智慧运维平台管理,运用智能液冷温控系统,配合电网系统实现调峰调频辅助服务,以电池模块级防护消防系统为保障,护航电网运行稳定性。整站系统运用了1500伏电压等级集中式和组串式储能变流器(PCS)及全国产化能量管理系统(EMS)等为项目科技赋能。
建成后预计年调峰及消纳电量约2亿千瓦时,节省标准煤约6.4万吨,减排二氧化碳约19.94万吨,充分发挥了储能“错峰收储”“移峰填谷”的“充电宝”作用,为优化电力系统结构提供有力支撑。
电力市场
云南能源监管办启动了云南调峰辅助服务市场建设相关工作,以市场机制挖掘电力系统调峰能力,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消纳。云南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以“确保安全第一、维护市场公平、兼顾经济效益”为原则,将水电机组、火电机组、新型储能等纳入提供有偿调峰服务的市场主体范畴。
创新性探索水电机组运行在特殊工况下参与电力系统调峰获取补偿,激励火电企业开展灵活性改造挖掘火电机组调峰潜力,鼓励储能等新兴市场主体建设,利用市场化手段引导各类调节资源积极参与电力系统削峰、填谷,缓解高峰时段电力保供压力及低谷时段新能源消纳压力。
2024年以来,黑龙江省累计实现外送电交易电量164.91亿千瓦时,较去年同期增长46.43%,创历史新高,其中新能源外送电交易电量103.3亿千瓦时,较去年同期增长121.2%。
日前,在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组织的东北电网向浙江送电5月份交易中,黑龙江省成交电量3698万千瓦时,均为新能源发电电量。通过开展低谷时段新能源外送电交易,黑龙江与青海、华北等地区实现电力余缺互补,新能源消纳取得良好效果。
3、浙江:第三方独立主体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填谷调峰费用全部由发电侧分摊
近日,浙江能监办发布关于调整浙江第三方独立主体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填谷调峰费用分摊比例的通知,现将第三方独立主体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填谷调峰费用由用户侧与发电侧按3:7分摊比例共同分摊调整为全部由发电侧分摊。发电侧分摊费用在季度清算时纳入华东区域“两个细则”统一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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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3号配电技术与电力市场资讯简报 (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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