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 2022年结算试运行市场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2022年结算试运行市场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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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如下:

南方监能市场〔2022〕1 号

关于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2022 年结算试运行市场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

广东电力市场各成员, 南网总调、广州电力交易中心:

为加强电力市场监管, 维护市场秩序, 现就南方(以广东起 步)电力现货市场 2022 年结算试运行期间市场监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审定,南方(以广东起步) 电力现货市场 2022 年试 运行期间适用的规则及配套实施细则附后。后续,将按照“边运 行,边完善”原则,组织修订完善广东电力市场规则体系, 并履行相应的报批程序后正式印发。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二、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广东省电力调度中心要根据市场规 则规范开展交易组织、交易执行、交易结算、调度运行等工作, 认真做好信息披露, 加强市场运营监控和风险防范。同时,广东 电力交易中心、广东省电力调度中心根据各自职能,以日为周期 分析并向我局和政府主管部门报送以下情况:广东电力市场每日 运行概况,现货市场申报和出清情况, 异常交易行为, 调度运行异常情况,风险隐患及处置情况等。

三、南网总调、广州电力交易中心要加强与省级调度机构、 交易机构的衔接,协同做好省间送受电等边界条件信息披露,研  究推动外来电直接参与广东电力市场。同时,南网总调牵头广州  电力交易中心配合,以周为周期分析并向我局报送以下情况:(1) 以现有的送受电方向、交直流输电通道进行统计, 分析省间交易  日分解计划、省间日前调度计划、实际调度执行结果的变化情况  及原因。(2)现货试运行期间南方区域调频市场运行情况,与非现货期间的对比情况。

四、电网企业要做好计量抄表等工作, 按照规则及时提供计 量数据, 确保交易结算质量,及时足额进行电费结算, 按照国家和广东省有关规定规范开展代理购电业务。

五、发电企业、售电公司、批发用户要自主参与市场交易, 按照规定进行市场申报,保存交易决策有关文档记录, 我局将根据市场监管需要进行抽查调查。

六、各电力市场成员应严格遵守市场规则, 共同维护市场秩 序。试运行期间,我局将严格按照《电力监管条例》、《南方区域 电力市场监管实施办法》等电力监管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开展市场 监管和行政执法。试运行期间, 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 任何单位 和个人可以通过 12398 能源监管热线实名举报,我局将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附件:

1.广东电力市场运营规则(2022 年试行版)

2.广东电力市场现货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2022 年试行版)

3.广东电力市场中长期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2022 年试行版)

4.广东电力市场现货结算实施细则(2022 年试行版)

5.广东电力市场注册管理实施细则(2022 年试行版)

6.广东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实施细则(2022 年试行版)

 

南方能源监管局

2022 年 1 月 4 日

抄送: 国家能源局法改司、电力司、 监管司,广东省能源局。
南方能源监管局综合处 2022 年 1 月 4  日印发

广东电力市场现货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2022 年试行版)

点击可下载PDF文件:2023051708312566

广东电力市场现货结算实施细则(2022 年试行版)

点击可下载PDF文件:2023051708320522

广东电力市场信息披露管理实施细则(2022 年试行版)

点击可下载PDF文件:2023051708324619

广东电力市场运营规则(2022 年试行版)

点击可下载PDF文件:2023051708333177

广东电力市场中长期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2022 年试行版)

点击可下载PDF文件:2023051708342560

广东电力市场注册管理实施细则(2022 年试行版)

点击可下载PDF文件:2023051708345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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