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新时代绿色龙江建设60条政策措施》

新时代绿色龙江建设60条政策措施

一、支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开发利用

1.支持林草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建设。利用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省级林业草原专项资金,支持全省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保护能力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森林草原防火等。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实施“三北”六期工程、天然林保护与营造林工程、退化草原修复工程和湿地保护修复工程。

2.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发展饲草产业,一年生饲草种植补贴每年每亩不高于 200 元,草种繁殖一次性补贴每亩不高于 500元。项目资金 300 万元以上的县(市),可使用部分草原奖补资金(不高于项目资金的 50%),对饲草种植和肉牛肉羊规模化养殖场用于生产发展的资金贷款给予贴息支持。

3.加强林业风险防控。建立林业风险保障机制,落实财政补贴型森林保险政策,扩大森林参保面积。推进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堵、查、隔、联、宣”五项措施落实,打好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防控等阻击战。

4.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支持社会资本通过自主投资、与政府合作、公益参与等模式参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投资、设计、修复、管护等全过程,从规划管控、产权激励、资源利用等方面对符合条件的资本项目给予支持。

5.支持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支持各地申报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推荐参加国家竞争性评审,总投资 5亿元及以上且通过国家竞争性评审的项目将获得中央奖补资金 3 亿元。

6.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以提升森林质量、调整林分结构为目标,支持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建设,对落地上图、森林经营方案修订、作业设计、实施方案编制等环节开展专家指导、审核、现场查验一条龙服务,加快作业设计审批进度,打造具有推广价值的森林可持续经营样板模式。

7.积极培育森林产业。建立森林食品产业标准体系和产品追溯体系,支持林下产品精深加工,打造一批现代林业产业园区,扶持一批专精特新企业,支持在刺五加、白桦树汁、木耳和红松籽等优势品种方面形成突破,优先将森林产品纳入“九珍十八品”省级区域公用品牌。

8.支持发展林下经济。在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的前提下,可以依法合理利用二级国家级公益林,适度开展林下经济、生态旅游、森林康养、自然教育等活动。符合国家规定的,可按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设施用地管理,并办理使用林地手续。

9.积极推进生态保护补偿。健全以生态环境要素为实施对象的分类补偿制度,对不同要素的生态保护成本予以适度补偿。利用生态补偿资金,对水环境、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市(地)给予横向补偿。

10.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示范。支持国家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建设,在生态产品总值核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拓展等方面加强宣传指导,鼓励开展全方位探索创新。支持省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探索,形成特色化成果。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项目建设。

二、系统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11.支持生态环境污染治理项目。利用中央财政污染防治资金,支持大气污染防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流域水污染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土壤污染防治等项目实施。

12.推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进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防控体系建设,更新改造施药机械,依托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支持重大病虫疫情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支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实施省级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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