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要闻
1、近日,世界最大容量液压启闭机在江苏常州通过出厂验收,将装设于国家能源集团大渡河双江口水电工程,为世界级高坝进水口闸门操作提供动力支持。
2、12月12日从国铁集团获悉,11月份,国家铁路发送煤炭1.78亿吨,同比增长3.2%;其中电煤1.3亿吨,同比增长0.6%。
3、近日,由广东电网电科院牵头研制的世界首条110千伏接枝改性聚丙烯绝缘环保电缆顺利通过检测,标志着国际上首条由我国掌握原创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电压等级接枝改性聚丙烯环保电缆研制成功。
4、12月9日,张北柔性直流电网试验示范工程荣获国家优质工程金奖。
5、12月12日,天津南1000千伏特高压变电站扩建工程开工。该变电站是华北电网的重要枢纽变电站,对京津冀鲁地区的电力负荷输送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6、12月11日从国网四川电力获悉,截至当日,该公司年售电量突破3000亿千瓦时。预计2023全年国网四川电力售电量将较去年同期增长约8.9%。四川电网成为目前全国规模最大、电压等级最多、运行最复杂的超大型枢纽电网。
7、12月12日从国网青海海西供电获悉,今年柴达木盆地所属海西州售电量已达100亿千瓦时,最大日供电负荷达到153.15万千瓦。
8、近期,“玲龙一号”全球首堆主泵(反应堆冷却剂泵)泵组试验顺利启动。
政策要闻
1、日前,西藏昌都市政府印发《昌都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指出:开展“光伏+储能”内需电源建设,促进“水风光储”一体化多能互补,配套建设清洁能源消纳外送通道。
2、12月4日,上海市财政局印发《上海市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实施现役煤电“三改联动”改造;支持开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加强清洁输电通道建设,更大规模消纳西南水电等清洁能源;推进实施可再生能源、绿色氢能、储能、新型电力系统、需求侧管理、近零碳建筑、低碳智慧交通、碳捕集利用等低碳零碳负碳推广应用。
3、12月11日,工信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所有申请进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必须符合新的技术要求,2024年1月1日至5月31日为过渡期。
4、12月11日,江苏省政府发布了《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指导意见》(苏政发〔2023〕104号),文件提到优先发展10个成长型未来产业,其中包括新型储能。将稳妥推进钠镍/钠硫电池、固液混合/全固态锂离子电池及关键材料的低成本、规模化应用,加快高比能、高安全、长循环新一代储能电池技术研发,拓展新型储能商业模式。
新能源要闻
1、12月12日,中广核惠州港口100万千瓦海上风电场全容量并网,年发电量约30亿千瓦时,标志着粤港澳大湾区首个百万千瓦级海上风电项目全面建成投产。
2、截至今年11月底,甘肃发电装机容量达8208万千瓦,突破8000万千瓦大关。其中新能源装机4836万千瓦,占比58.92%,创历史新高。
3、12月11日,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开展第四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的通知。
4、随着国家电投阿拉尔光伏一电站于12月10日成功并网,新疆电网首批国家440万千瓦“沙戈荒”项目全部并网发电。
5、从科技日报获悉,数据显示“十三五”以来,我国海上风电装机规模连续5年实现大幅增加,2021年超越英国,跃居世界第一。截至今年9月,我国海上风电累计装机达到了3189万千瓦,约占全球海上风电总装机的一半,且实现了全额消纳。
电力市场
1、安徽省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征求 《安徽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方案 (2024年版 )(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函。交易周期主要包括年度、多月、月度、月内等,具体交易方式以省电力交易中心公告为准。于2023年市场交易出现较大亏损的售电公司,控制2024年交易电量规模。对于与其他售电主体无资产关联的售电公司,如2023年亏损额超出500万元,每超出100万元2024年度批发侧交易电量上限较2023年度交易电量下调 1%,最大下调幅度不超过10%。省电力交易中心根据本方案工作要求于2023年底前, 完成2024年电力中长期交易年度交易工作,具体时间以交易公告为准。
2、12月11日,华中监管局印发《华中区域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实施细则》。其中提到:发电机组和独立新型储能调试期分摊辅助服务总费用不超过当月上网电费收入的10%。细则明确发电机组和独立新型储能自首次并网发电之日起参与电力辅助服务费用分摊。水电以外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独立新型储能自首台机组或逆变器并网发电之日起纳入电力并网运行和辅助服务管理。
3、12月8日,新疆发改委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方案》。为做好中长期与现货市场衔接,将全天按单位小时划分为24个交易时段,中长期交易按照24个交易时段组织实施,尖峰、峰、平、谷、深谷时段划分按照自治区分时电价政策执行。中长期交易价格采用绝对价格形式,不得为负值。2024年市场化交易规模预计1240亿千瓦时(含电采暖交易)。
4、近日,浙江省发改委、浙江能监办、省能源局联合印发了《浙江省电力零售市场管理办法(试行)》。明确零售合同签订方式,明确零售套餐与零售合同关系、零售套餐模板、零售套餐期限、零售套餐分类及用户范围、偏差考核、绿电参数等。
5、2月11日,华东能监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华东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修订稿)》意见的公告。其中提到:华东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包括富余新能源调剂交易和电力调峰交易。修订稿中明确市场成员包括各类发电企业、电网企业、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交易机构、新型储能、可调节负荷。同时规定,参加市场的新型储能和可调节负荷主体应为接入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并且新型储能和可调节负荷主体独立参与或以聚合方式参与市场可提供的单次调节容量应不小于2.5MWh,最大调节功率应不小于5MW,调节可持续时间2小时及以上。
6、12月11日,浙江省发改委、浙江能监办、省能源局印发《浙江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版)》。其中电价组成自6月1日起调整为“5+1”模式:“5”是指上网电价+输配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1”是指目前符合政策要求并实际在收取的其他费用。详情见下图:
7、一图读懂:新版《广东省可再生能源交易规则 (试行)》介绍(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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