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第1期电力行业政策汇总

电力行业政策

1、江苏:2024年度电力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公告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22—2025年煤电行业先立后改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第一批)的通知》等要求,我省有序开展电力行业淘汰煤电落后产能工作。经各地申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会同省电力公司等部门现场核查确认,2024年全省淘汰煤电落后产能合计15.5万千瓦,现将关停机组情况予以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国家能源局:2025年加快《电力法》修订 更好助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3月31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报告明确,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任务。其中包括加快出台相关能源法规制度和政策,构建系统完备、有效衔接的能源法律制度体系。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法》修订,为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提供法治保障。加快《电力法》修订,更好助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加快研究完善《石油储备条例》,健全石油储备制度体系。积极推进《煤炭法》《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修订。

3、2024年度全国电力可靠性指标公布

3月28日,中电联发布《2024年度全国电力可靠性指标》。2024年,纳入电力可靠性统计的发电机组为10万千瓦及以上的火电机组、5万千瓦及以上的水电机组、核电机组、风电机组和光伏发电组。

其中,风电机组77585台,总装机容量1.59亿千瓦;光伏发电组129842组,总装机容量0.82亿千瓦。

新能源政策

1、十部门:扩大铝产品在市政光伏等领域的应用规模及层次

3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关于印发《铝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通知提到,提升产品高端化供给水平。通过加强上下游对接、打造样 板工程等方式,扩大铝产品在市政设施、汽车、光伏、家具 家居等领域的应用规模及层次,拓展消费潜力。

2、西安:促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 推广“光伏+”整村推进模式

3月28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叶牛平市长在市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所作《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

其中提到,2024年,西安市建成投用变电站20座,城市电网供电能力达到1600万千瓦。

2025年,推进城市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开工建设万达、曲江等6个330千伏变电站,清单式推进30个临电小区和200个“合表户”小区改造,促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还将加快推动比亚迪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及零部件、三星M项目、隆基BC技术改造、西电集团高压开关和变压器生产基地搬迁扩产、特变电工科技能源及输变电、奕斯伟硅产业基地二期等重大工业项目建设,全年完成工业投资1200亿元以上。

3、北京: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全文发布!鼓励和支持开展跨区域绿色电力交易

3月26日,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文件明确,市加强与其他地区的能源合作,支持可再生能源基地和可再生能源电力输送通道建设,通过政府间合作协议等方式拓宽可再生能源电力来源;鼓励和支持开展跨区域绿色电力交易;加强调峰储能设施建设,优化调度运行。

4、广东:重点海上风电项目公布

3月26日,广东省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阳江市2025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阳府办〔2025〕3号)》。《通知》显示,2025年阳江市共安排重点建设项目168项,总投资2861.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13.4亿元。其中,投产项目29项,续建项目57项,新开工项目82项。安排开展前期工作的预备项目128项,总投资2087.5亿元。根据《阳江市2025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表》,共有9个海上风电项目入选,总装机容量共计5000MW。

5、宁夏:发布2025年一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

3月28日,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发布银川市2025年第一季度分布式光伏接入配电网可开放容量。

原文如下:

为进一步提升银川市分布式光伏发展水平,促进分布式光伏健康可持续发展,国网银川供电公司对全市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和可开放容量进行了测算,现予以转发。

6、江西:公布2025年第三批屋顶光伏项目竞争优选结果

3月28日,江西省南昌市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公布列入南昌市2025年第三批屋顶光伏项目竞争优选结果的通知。

根据文件,此次公布项目规模59.8MW,项目业主涉及华电等企业。

通过优选项目应在纳入建设计划后一年内建成并网,超出时限自动作废。各地要落实《江西省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要求,指导督促开发主体做好屋顶光伏电站的安全质量保障措施;按照《江西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已开工项目在可再生能源规划项目库管理系统中及时更新建设进度,及时做好建档立卡工作。

7、新疆兵团第十师北屯市:积极申报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

3月12日,新疆兵团第十师北屯市党委第十师北屯市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师市建设的实施方案。方案指出,加快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

立足师市资源禀赋,加快热电联产背压机组、光伏、风电等项目建设,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落实新能源建设利用和就地消纳机制,按照“源网荷储”一体化模式,推动屯南绿色低碳现代化工园区建设。支持低碳智慧产业园区建设,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打造“绿电+主导产业”新优势。

加快推进农网项目和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师市的供电可靠率和合格率。积极申报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落实新型储能发展机制,推广“光伏+生态修复”“新能源+储能”等多场景应用,构建高比例清洁能源新型电力系统。

8、深圳:征集2025年度深圳市重点产业研发计划备选课题(第一批)

3月31日,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关于征集2025年度深圳市重点产业研发计划备选课题(第一批)的通知。

包括新能源专项,重点支持方向包括新型储能技术、新一代核能技术、新能源汽车、能源数字化与智能化、氢能技术、可再生能源高效利用。

深圳市重点产业研发计划单个项目资助强度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受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制,各专项发布课题有数量限制,一般只设少量资助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课题、若干500万元(含)-1000万元(含)的课题、适量500万元以下的课题。

9、广东:7种建筑物不得安装光伏发电系统

4月1日,广东省东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东源县推进县域“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工作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意见稿对在实施“光伏+建筑”项目的报装备案、项目设计标准和规范、施工建设标准、安全生产、验收并网、运维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10、甘肃:加快推进陕煤、巨化“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

3月31日,甘肃省玉门市发布工业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其中提到,加快优质企业培育,畅通企业销售渠道。积极培育行业领军企业,培育形成一批具有主导力的省级、酒泉市级领军企业、链主企业,强化跟踪监测,及时帮助企业开拓销售渠道,保持稳定运行,协调保障企业用工、用能、用电、用水、原料、运输、融资等各项生产要素。

同时立足既有电网架构基础,持续优化电网结构布局,进一步拓宽电力外送渠道,加快推进陕煤、巨化“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玉门油田可再生能源制氢二期、中能建甘肃酒泉风光氢储及氢能综合利用一体化示范项目建设,通过“新能源+绿氢+化工”跨行业发展模式,实现新能源与化工产业深度融合,不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加快“源网荷储”推进进度,提高电力资源本地消化能力的同时,增加新能源企业的销售收入,降低用电量企业用电成本,让本地企业真正享受到“本地红利”。

11、山西能源监管办:因地制宜试点开展光储微电网建设

近日,为严格落实国家能源局配电网高质量发展要求,督导晋中、吕梁区域提升配电网运行水平,山西能源监管办组织召开了2025年一季度配网运行分析会。

会议肯定了国网吕梁、晋中公司在配电网智能化改造,试点推进光伏柔性控制,偏远地区光储微电网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分析了配电网建设运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2、国家能源局:积极培育和发展能源行业新质生产力 推动新型能源体系建设

4月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能源局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细则适用于能源重点专项的管理实施工作。

其中指出,能源重点专项以贯彻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目标,重点资助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重大科学问题、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支撑我国能源领域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积极培育和发展能源行业新质生产力,推动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加快建设能源强国。

13、山西:2025年规划3-5个省级能源转型与生态治理风光示范基地

近日,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山西省2025年能源转型与生态治理风光示范基地总体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总体要求指出,深推进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加强山西省新能源发展战略性布局和系统性谋划,以采煤沉陷区、盐碱地、沙地(以下简称“三类土地”)为重点,坚持新能源开发和生态环境治理相结合,规划建设一批绿色、先进、经济、安全、高效的省级大型风光基地项目,推动山西省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14、湖南:支持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回收利用

4月2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省预算内基建投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循环利用方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支持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再生资源精深加工,废旧家电家具回收利用,废旧动力电池拆解和规范化梯次利用,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回收利用。

支持试点城市、园区构建绿色能源资源网络、实施低碳化改造等项目。其中,构建绿色能源资源网络主要支持试点城市、园区因地制宜建立“电、热、冷、汽、氢”多能互补的能源供应系统,强化与光伏、风电、水电、生物质能、地热能等非化石能源匹配对接,科学配置多元储能电站、储热储冷装置等设施和智能微电网,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

15、20GW光伏焊带、铝边框项目落户浙江义乌

4月1日,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受理义乌智拓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20GW新型光伏辅材投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公告》。

公告显示,义乌智拓新能源拟新建年产20GW新型光伏辅材投资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7亿元,位于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朝阳路与江赤公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五,用地面积80亩。义乌智拓新能源拟购置全自动铝边框生产线、双头焊带涂锡机、中拉机、汇流条一体机等设备,形成年产20GW新型光伏辅材的生产规模。

16、昆明市印发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加强“西电东送”电力设施及廊道的安全管控

3月31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昆政发〔2025〕8号)。

其中指出,为确保昆明市电力负荷增长需求,优化电网整体布局,有效减少过载等安全隐患,形成以草铺等7座现状500千伏变电站以及富民、安宁、城南3座规划500千伏变电站为依托的市级主干电网站点体系,同步保障电力通道建设空间。

规划提到,完善以电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为主的能源结构,支持光电、风电、生物质能等新能源的合理开发,积极发展新型储能,逐步提高可再生能源比例。统筹能源和矿产开发布局,提升能源供应水平,促进能矿结合,将绿色能源和矿产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

17、宁夏:银川苏银产业园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方案获批复

4月2日,宁夏银川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苏银产业园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

文件明确,为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提升园区新增负荷可再生能源消纳比重,以绿电牵引产业发展,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的通知》(宁发改规发〔2023〕17号)有关规定,结合项目评估会议结论,原则同意《苏银产业园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方案》,由银川创投苏银新能源有限公司负责苏银产业园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投资、建设、经营。

18、国家发展改革委:《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第二批)》公开征求意见

4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第二批)》意见的公告,其中涉及宁夏太阳山氢氨谷源网荷储 一体化项目 (一期)、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示范项目、源网荷储一体化及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示范项目、拉果错“零碳提锂”源网荷储示范项目、格里坪园区源网荷储协同示范项目以及烟台市数字化虚拟电厂示范项目、深圳100万千瓦网省地一体化协同虚拟电厂示范项目、江宁开发区能碳虚拟电厂示范项目、融合电动汽车充放电的微电网、虚拟电厂与新型电力系统互动网络建设示范项目等项目。

19、天津:支持风电、光伏发电与传统能源融合发展

4月2日,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印发《天津市风电光伏发电开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本市陆上集中式风电、防波堤风电和集中式光伏发电开发适用本办法。

其中提到,规范项目开发秩序,落实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等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鼓励通过市场化竞争方式优选开发主体,支持风电、光伏发电与传统能源融合发展。

20、江苏:售电公司市场注册及运营服务规范指引(V2.0)发布

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印发《江苏省售电公司市场注册及运营服务规范指引(V2.0)》的通知,适用于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开展售电公司注册、变更、运营和退出等相关业务受理工作。

其中提到,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按月跟踪统计售电公司参与交易情况,并按要求采取相关措施。

21、福建:印发推动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若干措施

3月31日,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七部门发布印发关于推动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文件明确,鼓励制造业企业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组织实施年节能量达500吨标准煤的节能改造项目,省级工业节能降碳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对投用(投产)的项目,按项目年节能量最高给予每吨标准煤500元补助,每家企业单年度最高补助不超过800万元。各地可在上述项目完工后,以预估节能量为基础,预拨不超过50%的节能补助资金至企业。

电力市场政策

1、国家能源局:征求《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实施细则(试行)》意见

3月26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征求《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文件明确,本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生产的风电、太阳能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量对应绿证的核发及相关管理工作。

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按月推送当月新增可再生能源并网项目信息至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协助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完成建档立卡,并按相关要求及时提供绿证核发所需信息并采取措施保障信息准确性。电力交易机构将绿证交易、核销信息实时同步至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

2、青海电力现货市场:拟于4月15日开展第二次结算试运行(附方案征求意见稿)

3月29日,青海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征求《青海电力现货市场规则汇编(V3.0)(征求意见稿)》《青海电力现货市场第二次结算试运行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其中《青海电力现货市场第二次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到,本次结算试运行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至23日(2025年4月14日至22日分别组织4月15至23日的日前现货交易)开展调电,其中4月17至23日开展实际结算,其余时间仅调电不结算。

3、这里,要降电价1.5分 由发电企业让利

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区内火电中长期市场交易价格的通知》。

通知称,为落实自治区“两会”精神,助力自治区经济稳步增长,结合近期电力市场运行情况和市场主体反映相关诉求,经宁夏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参考“煤电联动”模式,综合考虑电煤价格及火电企业经营状况,按月暂将火电区内中长期交易电量(含年、月、旬及合同转让交易)度电下调1.5分,对应电费按区内市场化用户当月实际用电量比例直接向终端用户(含批发用户、零售用户、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疏导。自2025年3月1日起执行,相关费用在发、用两侧下一电费结算周期同步兑现。

4、四部委:公布首批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

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公布首批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的通知》,确定了上海市、常州市、合肥市、淮北市、广州市、深圳市、海口市、重庆市、昆明市9个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城市。

文件提出,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要推动完善辖区内电力市场交易规则,支持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

5、青海:鼓励发电项目参与绿电交易 支持外向型经营主体与发电企业建立多年期PPA协议

近日,青海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企业产品出口绿电认证工作专题会议,围绕绿电认证相关环节,邀请有关部门和黄河水电、丽豪清能、红狮半导体、高景太阳能等9家具有行业代表性的绿电产品出口企业,深入交流绿电认证工作推进策略,凝聚各方共识,助力全省绿色能源发展迈上新台阶。

会议指出,2024年全省出口总额达到43.5亿元,多晶硅、锂离子蓄电池、单晶硅棒等新能源产品为主要出口商品,占出口总额的38.6%,是带动青海出口增长的主要因素。当前,绿电认证已成为连接可再生能源生产端与消费端的关键环节,亟待探索建立“政府+企业+认证机构”绿电认证协调机制,在绿电交易、绿证购买、体系选择、认证程序、结果应用等方面,为企业“一对一”提供认证合规辅导,帮助企业实现绿电溢价,提升综合竞争力。

6、安徽:拟进一步完善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4月1日,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征询社会公众对《关于进一步完善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优化峰谷分时时段,用电容量100千伏安及以上工商业用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100 千伏安以下工商业用户可按年度自愿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7、北京电力市场:电力用户信息变更与注销有关事项的说明(征求意见稿)发布

4月1日,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征求《北京电力市场电力用户信息变更与注销有关事项的说明(征求意见稿)》有关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到,用户编号非正常原因从交易平台删减转为北京电力代理购电的,删减生效当月起,该用户编号工商业用电价格由北京电力代理购电价格的1.5倍、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

8、东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实时深度调峰交易报价上限为当地平价新能源上网电价

3月31日,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发布关于征求《东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文件明确,本规则适用于东北地区省级电力现货市场未连续运行地区的并网发电机组开展的辅助服务交易行为。各省(区)电力现货市场试运行期间东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暂停运行。东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所有成员必须遵守本规则。

9、湖北:发布高可靠性供电收费有关事项

3月28日,湖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高可靠性供电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发改价管〔2025〕72号),其中提到,优化计费容量确定方法。高可靠性供电收费原则上按照用户接入电网的设备总容量计费。

其中,用户受电变压器一次侧装有连锁装置的,按照可能同时使用的变压器容量之和的最大值计费。用户受电变压器一次侧装有其他电气联络设备(非连锁装置)、对应产生不同供电方式和不同高可靠性供电费用的,支持用户与供电企业协商约定相关电气联络设备的调度权限,选取较为经济的供电方式,减少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支出。

10、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5年4月份经营主体市场注册工作安排

3月31日,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5年4月份经营主体市场注册工作安排的通知。

4月1日8:30-4月8日17:00,请拟新增入市的电力用户通过安徽电力交易平台提出注册申请,按照《安徽省经营主体市场注册业务指南(2025版)》(附件)线上提供电力用户注册所需资料。为保证审核工作有序开展,请用户在截止期前完善交易平台线上申报材料,及时关注提醒短信、平台流程反馈信息,按时完成市场注册工作。本次电力用户注册工作网上申报截止期为4月8日17:00(逾期未提交完整的注册资料视为放弃本次注册资格),审核截止期为4月9日17:00。

11、北京:力争2025年外调绿电规模达到400亿千瓦时

从北京市发改委获悉,2025年北京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量占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到15%以上,优质能源消费比重超过99%,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权重达到26.3%,外调绿电规模力争达到400亿千瓦时,力争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约38万千瓦。

为高质量做好2025年北京市能源工作,北京市发改委会同北京市城市管理委联合印发《北京市2025年能源工作要点》(下称《工作要点》),并于近期组织召开全市能源工作推进会议,扎实部署推动能源工作要点各项任务落地落细落实。《工作要点》提到上述目标。

12、广东电力市场注册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售电公司资产总额不得低于 2 千万元人民币

4月2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关于发布广东电力市场配套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通知(广东交易〔2025〕69号)。其中包括《广东电力市场现货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广东电力市场中长期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广东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广东电力市场信息披露管理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广东电力市场注册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其中《广东电力市场注册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明确,本细则适用经营主体包括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含新型储能企业、抽水蓄能企业、分布式电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智能微电网等)。虚拟电厂注册相关要求另行明确。

13、电价改革,中办、国办重磅发文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文件要求,围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健全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创新价格引导机制,完善价格调控机制,优化市场价格监管机制,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文件提到,加快重点领域市场建设。推进重要商品现货、期货市场建设,优化期货品种上市、交易、监管等规则,夯实市场形成价格的基础。有序发展油气、煤炭等交易市场。完善多层次电力市场体系,健全交易规则和技术标准,推进电力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培育多元化竞争主体。完善售电市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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