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行业政策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近日印发《物联网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4版)》,提出到2025年新制定物联网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30项以上。物联网标准体系包括基础标准、技术标准、建设运维标准和应用标准等4个部分。其中技术标准包括感知技术、网络与通信技术、数据处理技术、融合技术、射频与电磁兼容技术、边缘计算技术、物联网操作系统、数字孪生技术等标准。
8月29日,云南省能源局网站公布《关于云南省第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997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其中提到,云南省能源局支持研究出台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有关政策规则,将积极配合省发展改革委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完善相关价格机制,明确结算方式,提升园区的电力服务和供电水平,增强园区竞争力和招商引资吸引力,推动增量配电网项目快速发展,推动华坪经济“换挡增速”,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8月2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中国的能源转型》白皮书。白皮书除前言和结束语外分为六个部分,分别是新时代中国能源转型之路、厚植能源绿色消费的底色、加快构建能源供给新体系、大力发展能源新质生产力、推进能源治理现代化、助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白皮书指出,中国制定了中长期发展规划,到2035年,中国将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能源绿色生产和消费方式广泛形成,非化石能源加速向主体能源迈进,新型电力系统为能源转型提供坚强支撑,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
新能源政策
8月24日,中央网信办等十部门秘书局(办公厅、综合司)联合印发《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实施指南》。其中指出,通过基础设施降碳,优化新能源供给方式,加快推进应用侧节能,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实施动态化精准管理等手段,共同推动绿色数据中心建设。
近日,经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开发管理改革 优化新能源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风电、光伏项目由地、州、市属地备案,进一步激发社会资本参与我区新能源开发的积极性,推动新能源规模加速壮大。
8月26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制定了《上海市“风光同场”海上光伏开发建设方案》,方案提出,2024年启动首轮海上光伏项目竞争配置,规模不低于100万千瓦。首轮竞争配置项目作为保障性并网项目,纳入市可再生能源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由市电力公司保障并网消纳,鼓励投资主体按需配置储能。
2025年,开展其余海上光伏项目竞争配置和开发建设。投资主体配套建设新型储能装置,出力不低于海上光伏装机容量的20%(额定充放电时长不少于2小时)。新型储能可通过自建、合建或容量租赁的模式实现,与海上光伏同步建成并网。
4、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将风电光伏、光热发电纳入金融租赁公司业务发展鼓励清单
8月2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印发金融租赁公司业务发展鼓励清单、负面清单和项目公司业务正面清单的通知》。其中,鼓励清单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将农林牧渔、新能源、医药、船舶和海洋工程等27个产业中的农业机械、风电光伏、光热发电、医药研发、船舶等重要设备和重大技术装备纳入鼓励范围。
8月26日,山西能源局发布《关于拟废止浑源县牛星堡分散式风电项目等 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根据公告,山西能源局组织各市能源局对2022年及之前取得批复且尚未全容量并网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进行了梳理。
经汇总,拟废止12个项目、规模91.981万千瓦,其中光伏项目9个,规模为85.87万千瓦,风电项目3个,规模3.11万千瓦。
6、国网新能源云:2024年第八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
8月27日,国网新能源云发布《关于公布2024年第八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的报告》,此次纳入2024年第八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的项目共122个,核准/备案容量5014兆瓦,其中:集中式发电项目86个、核准/备案容量4867.6兆瓦,分布式发电项目36个、核准/备案容量146.4兆瓦。
此次变更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的项目共10个,核准/备案容量120兆瓦,其中:集中式发电项目5个、核准/备案容量235.5兆瓦,分布式发电项目4个、核准/备案容量0.3兆瓦。
8月27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公示拟纳入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新能源供热、光伏发电项目清单的通知》,通知指出,光伏发电项目清单41个。
8月27日,广东省住建厅、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广东省推进县域“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工作方案》,《方案》指出,综合考虑光伏产业集聚、电网承载能力等因素,遴选25个县(市、区,东莞为镇)作为广东省首批县域“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区域。
8月27日,广东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广州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111号提案答复的函》。文件提出,目前,我市集聚了一批储能上下游企业,集群初见规模。全市在运营电化学储能电站等储能应用项目40余个,总功率超过200兆瓦。
8月27日,山东省能源局公示了《2024年度新型储能入库项目》,此批清单共分为锂电类优选项目、锂电类鼓励项目、压缩空气类项目、新技术类项目四类,共87个项目合计16.3285GW。
其中,锂电类优选项目43个共8875MW,锂电类鼓励项目30个共4947.5MW,压缩空气类项目4项共1460MW,新技术类项目9个共1046MW。
8月28日,广东省能源局印发《广东省推动乡村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实施方案》,其中提到,积极推动创新示范,推广“光储充”项目建设,发挥光伏消纳、功率调节、充电补能综合效用。
推动光伏发电、储能调节、充电补能、反向放电、电池体检于一体的“光储充放检”项目建设,布局车网互动(V2G)示范应用,打造一批光伏电站、充电站、开关房、配电房等多站融合、资源共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融合发展。
电力市场政策
8月16日,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延续执行清洁取暖价格支持政策的通知》,文件提到,工商业电采暖全部进入电力市场购电,电采暖企业直接与发电企业协商确定上网交易电价,积极利用峰谷分时电价等政策降低用电成本。
2、新疆:非居民电采暖用户进入电力市场后 可选择参加批发交易或零售交易
近日,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非居民电采暖用户进入电力市场有关事宜的通知》,其中提到,非居民电采暖用户进入电力市场需向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提交注册申请,入市后可以选择参加批发交易或零售交易。
近日,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答复《关于支持青海零碳产业园区绿电供应工作的提案》。
文件提到,目前,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探索组织源荷侧开展绿电交易,通过优化电网调度,增加清洁能源市场化供给量置换外购电、火电,提高绿电供应比例,满足包括青海零碳产业园区在内的市场主体绿电用能需求。
后续,我委将加快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持续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电力系统,着力破解电力供给结构矛盾,增强电网电力电量自平衡能力,努力实现青海零碳产业园区全绿电供应。
8月2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南方能源监管局党组关于国家能源局党组第一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通报中提到,组织专题研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强化推动能源市场改革使命担当。推动印发《南方区域电力市场2024年试运行方案》《南方区域电力现货市场2024年实施方案》,牵头组织进一步规范电力市场信息统计口径。
8月27日,甘肃省工信厅 甘肃能源监管办 甘肃省发展改革委 甘肃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甘肃电力现货市场规则的通知》,《规则》包括《甘肃电力现货市场管理实施细则(V3.1)》《甘肃电力现货市场运营实施细则(V3.1)》《甘肃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V3.1)》《甘肃电力现货市场信息披露实施细则(V3.1)》《甘肃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运营工作方案(V3.1)》,自2024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二年。
8月27日,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电动汽车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按其所在场所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执行,峰谷电价及价差保持不变,峰平谷各8个小时保持不变。
8月28日,河南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征求《河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交易细则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文件提到,积极推动虚拟电厂、可调节负荷资源等参与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可调负荷用户和资源可直接参与市场,也可委托相关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等以签订代理协议的方式参与市场,各方应签订合同明确职责和义务,约定补偿收益方式及违约责任等。
8月29日,上海市发改委发布《关于我市开展气电价格联动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天然气调峰发电机组的电量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5746元。天然气分布式发电机组的单一制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9372元。通知自2024年9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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