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第4期电力行业政策汇总

电力行业政策

1、河南:明确参与“两个细则”实施范围

8月16日,河南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征求《进一步加强发电机组并网运行管理和辅助服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明确参与“两个细则”实施范围。

当前参与我省“两个细则”管理的并网主体为全省统调燃煤电厂、风力发电场、光伏电站和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等。新建燃煤发电机组自并网发电之日起参与电力辅助服务费用分摊,自完成整套启动试运行时间点起正式纳入电力并网运行和辅助服务管理范畴,参与电力并网运行和辅助服务管理考核、补偿和分摊。

2、两部门:持续推动节能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

8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能源重点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推进火电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持续推动节能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进一步降低煤电机组能耗,提升机组灵活调节能力。

3、青海:加快推动格尔木火电基地项目建设

近日,青海省发改委发布《关于统筹规划建设格尔木火电基地 支撑风光电外送基地发展的提案答复的函》,其中提出,建立了高质量推进格尔木火电基地建设专班、建立格尔木火电基地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等。

4、甘肃:组织申报2024年度电气传动联合科研基金项目

8月22日,甘肃省科技厅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甘肃省电气传动联合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文件提出,研究石油钻机储能系统快速充电、动态能量均衡、高效补偿、与柴油/燃气发电机组效率优化协调控制等关键技术,实现石油钻机复杂工况下能效优化运行,减少柴油/燃气发电机组配置,提高能效15%以上。

5、天津:电力负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8月21日,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天津市电力负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文件提到,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天津市电力负荷管理中心等单位编制年度电力需求响应实施细则。优先将纳入有序用电方案的用户接入负荷管理系统,2025年,实现全部10(6)千伏及以上电力用户接入负荷管理系统,可控负荷达天津市最大负荷20%以上。

新能源政策

1、湖南:“十四五”能源规划重点项目建设进度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8月15日,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湖南“十四五”能源规划重点项目建设进度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根据国家和湖南省“十四五”能源规划,我办设计制作了湖南“十四五”能源规划重点项目建设进度报表和湖南 “十四五”能源规划新能源项目建设进度报表。

各有 关单位要严格落实《电力企业信息报送规定》等政策要求,于每月5日前,及时准确填写报送项目建设进度报表。我办通过现场和非现场核查等方式,对信息报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瞒报、 虚报、迟报等情形按规定予以查处。

2、北京: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超级充电站建设实施方案

8月16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本市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超级充电站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提出,到2025年底,建成超充站1000座,建成布局合理、便捷高效、智能安全、技术先进的超充网络,构建共享开放、多方参与的超充行业生态,有效支撑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3、江苏:启动县(区)分布式光伏专项配电网规划

8月19日,江苏发改委发布《我省县(区)分布式光伏专项配电网规划方案模版的通知》。面对江苏省一骑绝尘的分布式光伏装机规模,要根据分布式光伏发展现状、资源情况、负荷水平和电网承载力等,有针对性地做好规划内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接网消纳方案。

4、深圳:征求《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接入电网技术规范》等标准意见

8月20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征求《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接入电网技术规范》等5项地方标准意见(深市监通告〔2024〕132号)。这5项地方标准分别是《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接入电网技术规范》、《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建设规范》、《长期失效充电桩认定及评价规范》、《口岸查验场地及业务技术设施建设规范》、《医育结合托育机构服务规范》。

5、深圳:颁布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技术规范

8月20日,深圳市发改委发布《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接入电网技术规范(送审稿)》。文件指出,本文件规定了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接入电网的总体要求、系统接入方案、光伏接入逆变器输出电气参数要求、电能质量、电压与频率响应特性、安全与保护、调度自动化、通信、网络安全防护及计量。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通过10(20)kV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的新建和扩建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规划设计工作,改建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可参照执行。文件明确,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接入电网应优先就近消纳、就地平衡,避免远距离、跨区域送电。

6、新疆:出台实施方案加快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8月2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关于加快构建自治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实施方案》。到2025年,全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充电服务便利性显著提高。到2030年,全区基本建成覆盖广泛、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有力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出行充电需求。

电力市场政策

1、江西:中止执行尖峰电价,电价仍按高峰时段电价标准执行

8月15日,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中止执行尖峰电价机制的通知》,自2024年8月17日起中止实施尖峰电价机制(尖峰时段20:30~22:30),电价仍按高峰时段电价标准执行。

考虑到近期高温天气明显缓和,经综合研判,全省8月剩余时段电力供应可保持基本平稳,出于减轻企业用电负担的需要,决定提前中止执行尖峰电价。

2、海南: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实施细则(2024年版)印发

据悉,海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印发《海南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实施细则(2024年版)》的通知,其中提出,细则所称信息披露主体指参与海南电力市场的市场成员,包括海南电力市场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新型主 体(独立储能等)、电网企业和市场运营机构。

3、四川:进一步明确天然气发电两部制电价有关事项

8月21日,四川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天然气发电两部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4〕399号),容量电价根据我省新核准天然气调峰发电机组固定成本,综合考虑合理收益及相关税金等确定。H级机组容量电价为24元/千瓦·月(含税,下同),F级机组容量电价为28元/千瓦·月。

4、新疆:完善电采暖电价政策

8月20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完善电采暖电价政策有关事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组织实施,做好非居民电采暖用户参与电力市场服务工作,确保政策顺利实施。

明确煤改电等居民用户电采暖电价不变;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集体宿舍等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电采暖用电与生活用电执行统一价格;鼓励支持非居民电采暖用户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化方式购电形成用电价格。

5、青海:将在用电保障、绿电绿价等方面持续加大对海南州的支持力度

8月16日,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海南州大数据产业发展在电价方面的核心竞争力的建议——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244011号建议答复的函》,其中提到,青海持续对接国家算电协同政策试点,细化跟进相关政策落实,后续将在规划布局、用电保障、绿电绿价等方面持续加大对海南州的支持力度,助力海南州大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有力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6、辽宁:开展电力现货市场整周结算试运行

获悉,辽宁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开展辽宁省电力现货市场整周结算试运行的通知》,通知中提到,2024年8月31日-9月7日,开展辽宁省现货市场整周结算试运行工作。现货结算试运行期间,辽宁省内机组(含绥中电厂)不参与东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行及结算,由调度机构进行相关免责操作。

2024年8月第4期电力行业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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