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行业政策
1、吉林:在白城、松原、双辽布局共4台66万千瓦火电保供机组
7月12日,吉林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吉林省火电保供机组建设的建议》的答复,目前,国家规划已同意吉林省在白城、松原、双辽布局共4台66万千瓦火电保供机组,在提高我省电力供应能力的同时可有效促进煤电机组与新能源优势互补。
2、国家能源局:选取部分县乡地区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推广活动
7月2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选取部分县乡地区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推广活动的通知》。
文件明确,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牵头负责充电设施管理的部门申报,国家能源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决定选取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等33个县(县级市、县、自治县、旗)、天津市宁河区大北涧沽镇等74个乡(镇)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推广活动(具体名单见附件)。
7月16日,中国电科院发布《新一代变电站集中监控系统系列规范》征求意见的通知。
对《新一代变电站集中监控系统系列规范 第1部分:总则(2024年试行)》、
《新一代变电站集中监控系统系列规范 第2部分:设计规范(2024年试行)》、
《新一代变电站集中监控系统系列规范 第4部分:基础平台(2024年试行)》、
《新一代变电站集中监控系统系列规范 第5部分:功能应用(2024年试行)》、
《新一代变电站集中监控系统系列规范 第8部分:远程智能巡视集中监控应用(2024年试行)》、
《新一代变电站集中监控系统系列规范 第9部分:电网资源业务中台交互规范(2024年试行)》、
《新一代变电站集中监控系统系列规范 第10部分:模型规范(2024年试行)》征求意见。
4、电规总院:发布2024年度《中国能源发展报告》《中国电力发展报告》
7月16日,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在京召开《中国能源发展报告2024》《中国电力发展报告2024》发布会。
两本报告紧密跟踪行业动态,全面总结了 2023年我国煤炭、油气等各能源品种的供需形势和能源科技、政策、国际合作等方面的主要进展,对电力行业 2023年发展情况进行了详细分析阐述,分别研判了能源、电力发展趋势,对相关政策进行了深入解读并提出建议,为政府决策、企业经营和社会发展提供支撑与服务。
7月15日,南方能监局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南方区域“两个细则”主要修订条款(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到,调整《南方区域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附表1中AGC服务调节容量补偿标准、深度调峰补偿标准。
7月15日,贵州省能源局对赵明波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天柱化工园区220千伏变电站的建议》做出答复,其中提到,为持续满足天柱县及化工园区产业发展用电需求,贵州电网公司结合天柱县及化工园区未来中期发展规划,同步规划了3个输变电工程项目,具体如下:
一是110千伏观周变扩建输变电工程。该工程规划从220千伏凤城变新建1回110千伏线路至观周变,在观周变新增主变1台,主变容量40兆伏安,项目建成后,110千伏观周变升级为双电源供电,新增供电容量40兆伏安,新增35千伏间隔2个,新增10千伏间隔8个。
二是110千伏观周工业园开关站新建工程。该工程规划从220千伏凤城变新建1回110千伏线路至化工园区,在化工园区新建110千伏开关站1座(占地面积约22798平方米),新增110千伏间隔10个,新增供电容量130兆瓦。
三是220千伏凤城变主变扩建工程。该工程规划在凤城变新增主变1台,主变容量180兆伏安,项目建成后,凤城变主变容量增加到360兆伏安,能够满足天柱全县近期和中期的发展用电需求。
7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通知提出,到2025年,首批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全部开工,转化应用一批煤电低碳发电技术;相关项目度电碳排放较2023年同类煤电机组平均碳排放水平降低20%左右、显著低于现役先进煤电机组碳排放水平。
到2027年,煤电低碳发电技术路线进一步拓宽,建造和运行成本显著下降;相关项目度电碳排放较2023年同类煤电机组平均碳排放水平降低50%左右、接近天然气发电机组碳排放水平,对煤电清洁低碳转型形成较强的引领带动作用。
新能源政策
7月16日,江苏省发改委就《关于高质量做好全省分布式光伏接网消纳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提升电网综合承载能力。到2025年,江苏省电网分布式光伏接入能力不低于5000万千瓦,到2030年不低于8000万千瓦。
2、北京:发布开展光伏项目市级财政补贴名单 (2024第二批)申报工作通知
7月12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发布《开展光伏发电项目市级财政补贴名单 (2024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申报项目应于2022年1月1日(含当日)至2024年6月30日(含当日)期间并网发电,项目类型属于个人利用自有农村合法住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或执行大工业电价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3、青海:建议探索以年度竞价确定“共享储能”生命周期辅助服务补偿价格
日前,青海人大公布了省人大《关于出台支持储能产业健康发展相关政策措施的建议》。文中指出,青海区域内送受电曲线匹配困难,午间调峰互济空间逐年缩小,调峰问题整体突出,缺电、弃电在不同时段交替出现。
建议研究制定储能电站过渡性扶持政策,探索以年度竞价方式确定示范期内新建“共享储能”项目生命周期辅助服务补偿价格,制定储能调度运行规则,健全调度运行监管机制,确保储能公平调度。
7月16日,陕西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通知明确:统筹做好集中式和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规模管理,为避免地面光伏电站“化整为零”逃避集中监管,无序争抢土地资源和挤占电力消纳空间等行为,对新建地面分布式光伏电站全部纳入省级年度新增新能源项目规模管理,按照相应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7月15日,贵州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大力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的提案》的答复。文件提到,下一步工作打算明确加快推进新型储能产业发展。重点推进2024年贵州省电源侧储能项目加快建成投运,做好2025到2027年储能建设规划布局。
按照国家政策和市场需求积极鼓励和引导工业企业、产业园区用户侧储能发展。同时调度用好已建成的新型储能项目,发挥调峰顶峰作用,建立完善新型储能安全监管机制,强化项目建设、运营安全监测和防控,研究完善新型储能参与电能量、辅助服务市场交易机制,促进新型储能产业市场化发展。
电力市场政策
7月2日,湖南发改委公布了《省政协代表关于发展充电基础设施、新能源汽车的提案答复》。湖南发改委表示,并加大政策支持,调整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引导用户广泛参与智能有序充电和车网互动,鼓励用户低谷时段充电。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
2、吉林:引导聚合商将电采暖负荷以“打包”方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7月12日,吉林省能源局公布了《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003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其中提到,建立电采暖参与电力交易机制,推动电采暖高效利用。
督促电力交易机构加快研究电采暖灵活的分时电价和聚合交易政策,引导聚合商将电采暖负荷以“打包”方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通过价格导向优化电采暖负荷曲线,最大限度与新能源出力相匹配。
7月15日,华中能源监管局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印发了《华中区域省间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此规则适用于华中东四省(豫鄂湘赣)和川渝藏同步电网内省间电力中长期交易。
支持开展富余可再生能源交易、高峰电力互济等交易,服务华中区域电力供应保障和可再生能源消纳需要;进一步推动缩短交易周期,充分利用各省(区、市)电力供需时空差异,促进省间电力资源余缺互济;支持独立新型储能企业、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新型电力交易主体直接参与省间中长期交易。
7月15日,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上海市绿色电力交易配套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其中提到,上海市绿色电力交易的经营主体包括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企业等。电网企业负责收集汇总电力用户、售电企业的省间绿色电力交易意向信息,可通过代理挂牌交易等方式提交北京电力交易中心。
7月16日,吉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关于开展电力市场信息披露补充完善工作的通知》,为提升本次信息核查补充完善的质效,请各经营主体于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23日完成此项工作,吉林电力交易中心将核查补充情况报送政府监管部门。
7月8日,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推动绿电资源就地转化助力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知提出,开展绿电设备“绿电制造”工程。以山西省当前风电、光伏等新能源设备生产龙头企业为重点,引导和支持企业利用产业链优势,与电力企业合作开发绿电项目,通过绿电交易方式实现绿电设备“绿电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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