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第2期电力行业政策汇总

电力行业政策

1、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5月16日,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国能发安全〔2024〕34号)。其中明确,根据电力网络安全事件造成停电等后果的影响程度,电力网络安全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2、广东:构建满足分布式能源“即插即用”要求的全省智能化电网

6月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若干措施》,其中提到,推进建设智能变电站、多能互补综合能源网络,构建适应大规模新能源接入并满足分布式能源“即插即用”要求的全省智能化电网。

同时指出,加快人工智能与电力、能源工业互联网、电力全域物联网等装备及系统的融合应用。

3、湖北:发布“三型三强”新型电力系统蓝皮书

6月13日,《湖北“三型三强”新型电力系统蓝皮书》(以下简称《蓝皮书》)发布,明确2024年至2030年湖北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路线图。

《蓝皮书》介绍,到2030年,湖北新型电力系统将初步建成。届时,湖北新能源装机预计将达到8000万千瓦,较2023年增长140%,新能源装机占比超过50%,清洁低碳电力成为主体。湖北省供电能力将达到9200万千瓦,较2023年增长70%,满足全省经济发展需求。

4、甘肃:截至5月底光伏装机容量同比增长67.35%

6月13日,甘肃省电力处发布《2024年5月全省电力生产运行情况》。其中,甘肃省5月光伏发电32.2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5.35%,占发电总量的18.32%。

截至5月底,全省发电装机容量9462.62万千瓦,同比增长33.02%。其中,风电2870.16万千瓦,同比增长35.52%,占30.33%;太阳能2744.02万千瓦,同比增长67.35%,占29.00%;储能365.21万千瓦,同比增长453.89%,占3.86%。

新能源政策

1、湖南: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和分布式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系统

6月12日,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全省工业领域清洁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鼓励企业开展智能微电网建设,发展风电、太阳能推进煤炭消费替代,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和分布式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系统,拓展风光储氢等新能源应用场景,推动多能互补高效利用。

2、工信部:出台电动汽车充电安全要求标准

6月11日,工信部发布《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本标准适用于电动汽车交流(AC)充电系统和电动汽车直流(DC)充电系统,其供电网侧额定电压不超过1000 V AC或1500 V DC、电动汽车侧额定最大电压不超过1000 V AC或1500 V DC,也适用于电动汽车传导充放电系统中充电相关的安全要求。

《要求》明确,对于新申请的电动汽车和供电设备产品类型,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开始执行。对于已获得型式批准的电动汽车和取得型式试验报告的供电设备,自本文件实施之日起第13个月开始执行。

3、江苏:规范陆上风电发展

6月12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规范我省陆上风电发展的通知》。《通知》指出,审慎稳妥发展集中式风电。在风能资源丰富且远离居民点区域,优先利用垦区农场、临海盐场等符合用地要求的区域按需适度布局集中式陆上风电。

超前规划统筹推进风光一体开发,实现风光同场多能互补。探索在已建成集中式光伏项目用地范围内适量建设风电机组,充分利用已建成集中式光伏送出线路打捆送出,提升风光送出稳定性和开发经济性。

4、新疆:推动发布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统计方法

6月13日,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向市场主体印发了《新疆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统计方法(暂行)》,打破了用户侧绿色用能消纳无法统计核算的局面,为自治区推动可再生能源消纳工作提供了依据。

该统计方法共分为五章18条,包括总则、消纳责任主体、消纳量统计、分摊和计算、信息披露及附则等内容。该统计方法可精准掌握新疆电力市场主体用户侧的可再生能源消纳情况,实现对零售用户的全覆盖。

电力市场政策

1、云南:探索分散式风电电力市场化交易试点

近日,云南省能源局在《关于云南省第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7号建议的答复》中提到,目前,云南省电力市场化规则已开展分时交易结算试运行,并按照南方区域现货市场实施方案要求,逐步拉长现货交易结算试运行,参与市场售电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立足“就近消纳、本地平衡”原则,云南省能源局将包含分散式风电在内的分布式发电纳入电网代理购电,最大程度保障其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2、海南:2024年上半年重点产业用电成本支持资金申报

近日,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2024年上半年重点产业用电成本支持资金申报的通知》,其中提到,根据企业2024年实际生产经营用电量(生产经营用电指按照工商业用电或农业生产用电类别执行的电价标准,不含企业居民生活用电类别的用电量,不含企业自发电量),

按照0.15元/每千瓦时的标准对企业用电成本予以支持。单个企业年用电成本支持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已享受省级财政其他用电成本支持政策的企业,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3、2023年度北京市供电服务质量监管报告发布:2023年售电量1285.52亿千瓦时

《2023年度北京市供电服务质量监管报告》显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供电营业区面积1.64万平方公里,服务人口2185.8万,用户数量976.85万户,其中企业用户6.09万户,居民用户970.76万户。2023年,全年售电量1285.52亿千瓦时。

4、海南:电力市场交易服务费收费管理办法

获悉,海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印发《海南电力市场交易服务费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其中提到,中长期交易(含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交易)以年度、季度、月度、周、多日等为周期,包括双边协商、集中交易等方式。

其中,集中交易方式下,发电企业间、售电公司或电力用户间同向交易的电量,售电公司或电力用户向作为售方与发电企业作为购方成交的电量,其他合同交易电量分解计划调整、合同电量转让等交易均不收取手续费。

现货交易仅对日前交易收取手续费。收费标准是中长期交易0.54 厘/千瓦时,现货交易0.54厘/千瓦时。

5、山西:执行电力零售合同违约金解约机制

获悉,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执行电力零售合同违约金解约机制的通知》,电力零售合同违约金解约机制于2024年7月1日起正式执行。零售用户在执行违约金解约时,要做好用电量、违约金金额等信息的核实确认工作,并在电力交易平台上完成支付。

6、深圳:加快推进光伏项目以虚拟电厂模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6月13日,深圳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深圳市支持虚拟电厂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中提出,推动分布式光伏项目统一接入市虚拟电厂管理平台,加快推进光伏项目以虚拟电厂模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探索建立绿电交易与碳交易市场衔接机制。

在广东省市场化需求响应基础上,深圳虚拟电厂管理中心可启动针对日内、实时阶段的局部性电力供应紧张问题的精准响应,参与精准响应用户的补贴标准不高于广东省市场化需求响应支持力度。

7、上海:增加大工业深谷电价实施时间

6月13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增加大工业深谷电价实施时间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提出,将上海市大工业用电深谷实施时间由原来的春节、劳动节、国庆节扩大到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以及2月-6月、9月-11月的休息日,深谷时段为当日0:00-6:00及22:00-24:00,深谷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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