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目录
- 1、【深圳虚拟电厂参与跨省电力备用辅助服务市场调用试运行】
- 2、【广东参与绿电市场的主体数量累计达600余家】
- 3、【广西电力市场首次开展滚动撮合交易】
- 4、【新疆2023年电力中长期交易按工作日连续开市补充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布】
- 5、【宁夏自治区2023年10月16日起正式启动全区用能权交易】
- 6、【两部门印发《矿产资源和电力市场化交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重点治理干预电力市场价格等行为】
- 7、【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2023年新能源动态调整补充实施细则已进入实施阶段】
- 8、【贵州2023年9月市场化交易加权均价】
- 9、【广东电力零售市场管理办法印发,全市场电力用户可分为大型、中型、小型三类】
- 10、【“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年来云南对境外售电451亿千瓦时】
- 11、【2023年江苏电力市场主体目录】
1、【深圳虚拟电厂参与跨省电力备用辅助服务市场调用试运行】
近日,南方电网组织深圳虚拟电厂参与跨省电力备用辅助服务市场调用试运行,这是国内虚拟电厂首次参与跨省资源调配。在南网总调指导下,深圳虚拟电厂管理中心组织10家虚拟电厂运营商参与跨省电力备用辅助服务市场调用试运行,市场出清在负荷高峰时段内为电力系统提供正备用能力60兆瓦,并在日内发电或输电系统模拟故障的环境下紧急下调用电功率20兆瓦,顺利完成此次试运行。下一步,深圳虚拟电厂管理中心将进一步探索常态化开展跨省电力备用辅助服务市场交易,扩大参与市场的用户侧主体(虚拟电厂或聚合商),为第三方独立主体参与电网运行获取经济收益提供新的应用场景,形成可在全国范围推广复制的经验。(来源:南方电网报)
2、【广东参与绿电市场的主体数量累计达600余家】
截止目前,广东参与绿电市场的主体数量累计达600余家。广东电网初步建立了绿电消费与绿色金融贷、企业能耗评价、绿色工厂评定、零碳园区建设、用能权等挂钩的系列运营机制,形成了“全员营销”的响应模式。(来源:中国经济网)
3、【广西电力市场首次开展滚动撮合交易】
近期,广西电力交易中心在月内交易中首次开展滚动撮合交易,此次交易采用“滚动撮合+挂牌交易”相衔接的方式进行,总交易电量39.42亿千瓦时,其中滚动撮合成交电量11.81亿千瓦时,挂牌交易电量27.61亿千瓦时。(来源:广西电力交易中心)
4、【新疆2023年电力中长期交易按工作日连续开市补充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布】
近日,新疆发改委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电力中长期交易按工作日连续开市补充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提出:2023年中长期分时段交易实现按工作日连续开市,满足市场主体灵活交易和调整需求,现货未开展前,实现按工作日组织,按峰平谷多个时段分别交易和结算。现货运行后,实现按工作日连续组织,中长期24时段连续运营。交易开市期间,根据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匹配出清。(来源:新疆发改委)
5、【宁夏自治区2023年10月16日起正式启动全区用能权交易】
宁夏发改委发布《自治区用能权改革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启动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通知》。2023年10月16日起正式启动全区用能权交易。交易范围为:
(一)申购方。一是2023年10月16日起,新建、改扩建“两高”项目和能耗强度高于4.48吨标准煤/万元的项目。二是各地级市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收储用能权指标。
(二)出让方。一是各地级市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十四五”新增用能权指标。二是2023年1月1日后,企业通过主动关停退出和实施节能改造产生的且未被替代的节能量。(来源:宁夏发改委)
6、【两部门印发《矿产资源和电力市场化交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重点治理干预电力市场价格等行为】
10月14日,自然资源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矿产资源和电力市场化交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方案》指出:本次专项整治聚焦2023年1月1日以来全国矿产资源和电力市场化交易行为,各地要认真核查是否存在以行政手段干预矿产资源和电力市场化交易行为,重点治理以下六大问题:(一)违反矿业权竞争性出让的规定。(二)设置不合理的矿业权出让条件。(三)干预经营主体销售矿产品。(四)干预电力市场准入行为。(五)干预电力市场交易组织行为。(六)干预电力市场价格行为。(来源:国家能源局)
7、【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2023年新能源动态调整补充实施细则已进入实施阶段】
近日,为进一步提高新能源发电中长期合约覆盖比例,完善市场化新能源消纳机制,《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2023年新能源动态调整补充实施细则》已进入实施阶段。该《细则》主要针对新能源比例动态调整方面做了补充规定,主要包括用户侧新能源比例按风电、光伏分别设置;新能源大发季节,修正调整交易比例等内容。(来源: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
8、【贵州2023年9月市场化交易加权均价】
(来源:贵州电力交易中心)
9、【广东电力零售市场管理办法印发,全市场电力用户可分为大型、中型、小型三类】
广东省能源局发布《广东电力零售市场管理办法》,办法提出:按照年用电量和电压等级,全市场电力用户可分为大型、中型、小型三类。
(一)大型用户。指年用电量在一定规模及以上、电压等级10千伏及以上的工商业用户,可自主选择参与批发市场从发电企业购电,或参与零售市场从售电公司购电。
(二)中型用户。指年用电量在一定规模以下、电压等级10千伏及以上的工商业用户,可参与零售市场从售电公司购电。
(三)小型用户。指电压等级10千伏以下的工商业用户,若电力用户同时有10kV以上及以下的工商业用电户号,归类为大、中型用户。鼓励小型用户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未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
售电公司向小型用户售电,可提供固定价格套餐或基于100%联动电力市场月度加权平均价格的套餐。办法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来源:广东省能源局)
10、【“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年来云南对境外售电451亿千瓦时】
今年是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10周年。10年来,云南电网坚决响应“一带一路”倡议,截至2023年9月底,云南已累计建成14回110千伏及以上高压线路与越南、老挝、缅甸等地区相联,形成了“有进有出”的双向电力贸易格局。自2004年9月起至2023年8月,云南通过110千伏及以上电网,累计对境外售电451亿千瓦时。(来源:电联新煤)
11、【2023年江苏电力市场主体目录】
截至2023年9月30日,江苏电力市场主体共计116691家,其中发电企业1259家,售电公司165家,电力用户115267家(一类用户65家,二类用户115202家)。参与交易的市场主体共计107618家,其中发电企业198家,售电公司114家,电力用户107306家(一类用户65家,二类用户107241家)。(来源:江苏电力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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